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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现金收房“黑吃”你
www.qxhouse.com   2005-1-7 10:42:00   来源:海峡都市报   短信订制

近年来,二手房市场随着一级市场的异常火爆,也不断加热升温,二手房市场出现供需两旺的火爆局面。如今二手房交易有些采用“现金收房”的方式进行。在一般人看来“现金收购二手房”,房主一手交房,房屋中介一手交钱,多么阳光、透明的交易方式,自然是受到买卖双方的热烈欢迎。情况真是这样吗?且让我们看看以下两个案例。

案例一:房租被侵吞了

去年7月份,马先生把一套闲置房屋拿到某房屋中介出售。当天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在看过房后对马先生提出,可以一次性用现金付清房款。马先生立即与之达成交易:房屋以18万元成交。由于马先生事务繁忙,该中介公司就建议马先生办理《全权委托公证》,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。并美其名曰:办理更名、过户之类的手续就不用再麻烦房主本人去办了。马先生签字公证后第二天,就收到了全额房款,当然也将房产证交给了这家公司。可是三个月后,银行工作人员催马先生速到银行缴纳所欠的贷款和利息。马先生到银行一了解,才知道原来这家不法中介拿着马先生所签的《全权委托公证》及房产证,到银行进行了抵押变现。马先生的房子也被中介冒充房东,将房子租了出去,侵吞了全年的房租。

案例二:被“吃”10万元

私企老板张先生是通过所谓“现金收购”出售的房子。前不久,想卖一套两居室的他找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,协商卖价30万元。公司提出,由中介公司预支40%的房屋订金款,剩余房款待两个月后卖出房子另行支付。次日,张先生把房产证交给中介,然后拿到了中介公司支付的12万元订金。不到两个月房子卖掉了,张先生与公司又签订了一份《全权委托公证》协议,由公司代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。而两个星期后,张先生偶然得知,自己的房子被中介公司卖了40万元高价,吃出了整整10万元的差价。

此外,不法中介除了直接与业主讨价还价进行现金收房,低价进高价出吃价外,有时还会伪装成个人购房者,与业主谈好房价后,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《全权委托公证》,粗心的业主往往在收到房款后便将房产证交给对方,以致上当受骗。

防范陷阱三要点

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,防范“现金收房”的陷阱要注意三个要点:一是记住房产过户才是出售房屋的最关键。千万不要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快速交易,切记不要图省事只管给对方房产证然后拿钱了事,仅仅做公证并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房产买卖;二是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,坐下来当面将价格谈清楚,并正式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切不要通过中间人最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;三是不让黑心中介有机可乘。对于心急用钱和图省事的业主,不要听信黑心中介的蛊惑来选择“现金收购”的卖房方式。不管是公司收购还是个人收购,都是利用不透明交易来吃差价,牟取暴利。
 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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